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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班第一天害死同事!自称很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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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北京广播电视台《法治进行时》10月31日报道,新入职保洁员张某在无岗前培训、无特种车辆驾驶资质的情况下,开清洁车时误操作将同事魏某撞入电梯井致其当场死亡。
值得注意的是,事故发生后张某并未在原地等待民警抓获,反而在保洁主管要求下继续清扫商场二层。

张某自称“冤枉”,但法院指出“死者比你更冤”。最终,商场向死者家属赔偿140万元,张某个人赔偿8万元,双方达成民事和解,但张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提起公诉

律师解析:未积极救治可能影响量刑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邓千秋律师表示,在刑事责任的承担方面,该保洁员对同事的当场死亡结果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以此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发生撞人事故后,该保洁员没有积极查看伤情、救治被撞同事,这一情节可能影响对其量刑。在民事责任的承担方面,该保洁员系在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致同事死亡,应由所属单位承担侵权责任;鉴于该保洁员存在重大过失,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所属单位在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该保洁员追偿该保洁员和所属单位也可以在死者家属提起的民事诉讼中,与家属和解协商各自承担的责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则表示,该保洁员所属单位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尽到岗前安全培训义务、同时没有未检查张某特种车辆驾驶资质,违反《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需保障从业人员安全条件的义务。张某无资质操作清洁车存在操作过失,因此其个人赔偿了8万元。
“要求继续清扫的行为反映该保洁员所属单位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认识不到位。”付建律师说。
(来源:法治进行时、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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